2009年12月29日 星期二

2000s-2

理論上,2000s系列應該從22日開始寫,每天寫一篇,寫到31日當天剛好把這一個十年寫完;理論上,現在我該繼續啃永遠讀不完的Georg Simmel《貨幣哲學》;理論上,人生的理論上總是會跌出軌外。

當閱讀逐漸成為義務和責任,寫作代表產出和刀具,我那中文系字斟句酌的習癖自然是敗給翻譯工作、原典閱讀;耳濡目染後,言說並不是難以下筆,而是墮於與最輕便簡潔的表達形式對抗。宛如交往後,我謀殺了一個文青。

無法解釋,為何對高中生活的冬季印象總是分外明晰,涼冽空氣的味道,六點半離開家門步往公車站時,恰當地撲面醒神;我理解自己為熱愛新鮮和燦爛喧鬧的人,比方與其待在客廳看著1000公尺外台北市政府人頭攢蹙累積,寧可和朋友擠身群眾,寧可在寒冷中歡鬧言不及義…顯然,類似誤認持續多年多年——至少跨向2000年時,我待在因重新裝潢而暫時棲居的客廳,因冰涼的地板而縮著腳,看螢屏上晃動著那年出道的蔡依林、五月天;此刻,因為有從15歲當時開始累積的友人,我開始相信「人長大之後唯一的改變就是,所謂『變化』常常不是階段性的經驗,不是片斷的變,而是連綿地,而是人生幾乎得這樣走下去」(這段話的構想來自部落格:大魔王的戀愛人類學筆記),A和我之間時細時粗,其他人如P、友校的S等若干則由粗烏龍慢慢成了細冬粉,關係變得澄澈、捲曲、黏稠;春後,我終於留長長髮,熱意於社團遊嬉,劇場鹵素燈和同學鐘鼓齊鳴偽裝成熟,已彩排所有大學可能具備的舞碼;16歲初夏,第一次被牽手而感到雙頰麻燙;初秋,格外用力地愛上第一個深愛的人,以約攝氏15度的姿態接收「哦喔」小花ICQ,凌晨偷偷熄燈捻撥接網路,追逐最終由滅中生的星雲。